把合江棘蛙當“特色菜”、買黃金蟒表演……瀘州救下上萬只野生動物
四川在線記者 魏馮
有些蛙你吃不得,有些蛇你耍不得。11月5日上午,瀘州市“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簡稱“打野”專項行動)新聞通氣會上,揭露了幾起案件。
一起是合江4人組成捉蛙團,把中國特有種合江棘蛙,賣給了餐館老板當特色菜品;另一起是龍馬潭區、瀘縣有人網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黃金蟒,給周邊市州做紅白喜事表演。
發生的地點不一樣,捉的野生動物也不一樣,但結局都是一樣,人都遭了。
抓合江棘蛙,賣給餐館老板當“特色菜品”
警方:這蛙吃不得,是中國特有種
2019年7月,合江縣森林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一條重大犯罪線索,嫌疑人王某某、鄧某某、李某、何某某等4人近期在福寶國家森林公園內捕捉合江棘蛙(三有動物,俗稱木槐、石蛙、巖蛙,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售賣給福寶鎮餐館老板肖某某加工后作為“特色菜品”出售,5人有共同獵捕、收購、販賣野生動物嫌疑。
合江縣森林公安局隨即抽調民警開展偵查工作,經過深入調查走訪、巡邏蹲守,充分獲取了犯罪嫌疑人相關信息。
2019年7月18日凌晨2時許,王某某4人在肖某某餐館交易時被一舉抓獲。經查,該團伙共謀由王某某、鄧某某、李某、何某某等4人負責捕捉,肖某某負責收購和銷售,在禁獵區、禁獵期兩次非法捕獵、出售合江棘蛙173只,涉嫌非法狩獵罪。
從發現線索到全面收網,合江森林公安僅用10天時間就成功打掉一條捕捉、收購、出售野生動物牟利的犯罪鏈條,受到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該案于2019年9月12日移送起訴,一審均作出有罪判決。
最終,五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至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不等刑期,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網購黃金蟒,到內江、隆昌和瀘州做紅白喜事表演
警方:這蛇買不得,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
2019年7、8月間,瀘州市森林公安局和瀘縣森林公安局分別接到成都市森林公安局、隆昌市森林公安局移交線索,家住瀘州市龍馬潭區的馬某某(女)、許某(女)和暫住瀘縣的王某(男,雅安市人)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經市、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分別抓獲上述三人,并在馬某某、許某家中查扣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蟒蛇活體(俗稱黃金蟒)各1條。
經偵查,上述三人主要在瀘州市龍馬潭區、瀘縣、內江隆昌市和重慶市永川區等周邊農村鄉鎮為老百姓紅白喜事提供表演活動,為了節目的觀賞效果,先后通過網絡交易購買蟒蛇用于節目表演展示。以上三人均因涉嫌非法收購國家野生珍貴動物罪被移送審查起訴。
這兩起案件,只是瀘州市公安局“打野”專項行動的縮影。從今年3月20日至10月31日,瀘州開展“打野”專項行動以來,結合迎慶安保、掃黑除惡、緝槍治爆等工作“打野”專項行動全面高效開展。
發布會現場。陳向前攝
截至目前,瀘州市超額完成省公安廳下達的“打野”專項行動目標任務,破獲刑事案件114件(其中破獲團伙案件14件、跨區域流竄案件14件),查處行政案件36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46人,其中逮捕13人,移送起訴47件86人;收繳獵槍34支、麻醉針76支、鋼珠903粒、火藥211.5克,獵捕工具近100套;查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7只,“三有”野生動物17000余只,野生魚類100余公斤,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瀘州市公安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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