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唇獨蒜蘭

尖囊蘭

亨利兜蘭

多花蘭

單葉厚唇蘭(以上蘭花圖片由于勝祥提供)

很多人識別不了不同種類的蘭花和蘇鐵。一般人也可能難以識別海馬的種類。當象牙制成雕刻品后,一般很難識別象牙是來自非洲的叢林象還是草原象。海關和市場執法人員查獲的穿山甲常常是胴體,無法在現場分辨其種類。《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是一項以物種為基礎、旨在保護珍稀瀕危物種的國際公約, “物種”概念是其核心。問題是目前關于物種概念的爭議頗多, 生物學家們對一個物種的分類地位,對一個物種是一個還是數個物種,常常不能達成一致。

那么, 以物種為核心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怎么處理這一難題?該公約附錄文本規定: “本附錄所列的物種是指: (a)名稱所示的物種或(b)一個高階分類單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種或其被特別指定的一部分”, 即公約的“物種”概念內涵是生物學家認定的“物種”,但其外延則擴大到生物分類系統的“物種”以上的分類階元, 如“屬”、 “科”, 甚至可能是“目”, 以及一個“屬”、一個“科”或是一個“目”的部分物種, 甚至還可能指一個“種”的亞種和種群(圖1)。
圖1《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物種概念的內涵與外延
公眾可能很難分辨特定生物種類, 如不同的海馬種類。于是, 除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的物種外, 所有海馬均被列入了附錄II, 在第17屆締約國大會上所有的穿山甲均被收錄到附錄I,其國際貿易受到嚴格的監管。這樣, 避免了分辨特定物種的困難, 方便海關和市場執法人員對海馬、穿山甲進出口和市場的管理。所有蘭科和鐵樹科植物都列入公約的附錄。回避了人們識別這些物種的困難, 也避開了分類學家的爭議。物種與分類系統是不同學派對生命世界的認識, 不同學派有不同觀點;而生命世界是客觀存在,是唯一的。只要有一套統一的管理方案,就能管理種類繁多的生物多樣性。《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實踐提供了一種解決物種難題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