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環保民間組織能力建設基金第五期資助計劃公益活動評估工作承擔單位的公告
一、項目背景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在克萊恩斯歐洲環保協會(英國)北京代表處的捐贈支持下,于2018年啟動開展了“環保民間組織能力建設資助計劃”項目。該項目旨在通過持續、科學的資助,支持中國的環保民間組織進行能力建設,包括提升環保民間組織的機構能力、團隊能力,尤其是通過理解和運用環境法律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能力,助力“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為主體,公眾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建設。
2022年-2023年期間,環保民間組織能力建設基金第5期資助計劃共資助了15家社會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環境法律能力建設計劃等相關公益活動,第五期資助計劃為環保社會組織提供了學習交流機會和能力建設的平臺,提高了社會組織在氣候變化領域的理論水平和與環境法律實踐能力,同時在應對氣候變化的環境法律活動方面做出新探索,引領更多人關注和參與碳排放領域的法律活動,也為機構未來的方向提供了指引。
為了總結階段性項目成果,評估項目社會影響力和資助效果,優化項目流程,提高后續項目質量及實施效果,現我部門計劃向社會征集項目評估機構,對第5期15家受資助單位開展的能力建設活動進行項目評估。
二、評估受資助社會組織單位名單
(15 家)
1.中華環保聯合會(北京市)
2.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北京市)
3.海南智漁可持續科技發展研究中心(海南省)
4.蘇州工業園區綠色江南公眾環境關注中心(江蘇省)
5.湖南省生態保護志愿服務聯合會(湖南省)
6.北京市東城區天恒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北京市)
7.紹興市朝露環保公益服務中心(浙江省)
8.福建省綠家園環境友好中心(福建省)
9.合肥市善水環境保護發展中心(安徽省)
10.青島市海洋生態研究會(山東省)
11.十堰滄浪綠道環保服務中心(湖北省)
12.濟南市綠行齊魯環保公益服務中心(山東省)
13.長沙市曙光環保公益發展中心(湖南省)
14.舟山市綠色海洋生態促進中心(浙江省)
15.北京市生態法治研究會(北京市)
三、評估要求
1.至少實地走訪10家受資助社會組織,具體實地走訪名單以最終商議名單為準
2.對環保民間組織能力建設基金第五期資助計劃的資助內容進行成果梳理和評估
四、評估工作產出
1.根據項目評估內容,制定項目評估總體實施方案
2.結合實際走訪調研情況,形成系列走訪調研報告
3.形成項目綜合評估中文報告和英文報告
4.設計制作評估報告,提交評估報告中文報告30份,英文報告20份
五、應征單位資質要求
1.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開具正規票據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合法機構,且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
2.申報機構應有相關項目評估經驗
3.認同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宗旨,能按照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財務管理要求使用項目經費
六、需提交的申請資料
1.資質文件,如機構登記證書、銀行開戶許可證等的復印件
2.相關或相似項目經驗說明及人員能力說明
3.項目評估初步方案及預算
以上資料需要確保真實有效,并全部加蓋公章
七、資料遞交時間
2024年10月27日前。(發布之日起5 個工作日)
八、資金預算
1.不超過人民幣貳拾叁萬元(如總預算超過23萬則視為無效申報);
2. 預算可包括資料費、勞務費、差旅費、人力成本、翻譯費、專家費和其他費用,具體預算由申報單位根據實際需要,按要求測算編制。
九、評選流程
1.征集公告發布
2.收集申報單位資料,如征集不滿 3 家申報單位,征集公告將延期7個工作日
3.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4.在基金會官網和公眾號上公示擬委托執行單位
5.與擬委托執行單位簽署項目任務合同書
十、資料提交方式
請應征單位在截止時間之前將資料電子可編輯版和蓋章掃描件發送至:sunqin@cepf.org.cn。郵件資料名稱請注明“ 申報單位名稱+評估工作承擔單位申報 ”;
蓋章紙質文件需提交2份,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16號環境大廈708室,孫老師,010-67173592;
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孫老師:010-6717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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